和熙并购5号基金基金管理人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和熙并购5号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决定对基金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本次收益分配的要素如下:
1.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8年2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2月2日,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2月5日。
2.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3.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实际到账的分红金额为扣除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后的全部基金累计未分配收益。具体金额在与托管人以及估值服务商中信证券核对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