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不断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群众反映:“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四院)在给患者诊断病情时,为了经济利益经常给患者检查无关本身疾病的内容,更可气的是:该院竟然给年龄60岁、丈夫已故多年的老人(女)检验“精子”,“四院”此种行为已严重损害老人声誉,希望本报给予关注。
10月20日本报一行来到了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帝景南苑”小区,见到了女患者王小花(化名),王小花介绍说:三年前自己因左乳肿物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乳腺癌”并行“全乳”、“副乳”及“周围淋巴”切除手术,出院后在“四院”化疗,后来手术处留下一条20公分左右的“条索状”瘢痕。过了一年因为有“前车之鉴”,担心右乳会出现问题,我去“四院”常规检查,医生诊断后开了一张“B超”单,收款处收了80元,待到“B超”检查时,医生看过检查申请单说:下去再交80元要做两个乳房检查,我说左边已经做过手术没有了,医生说下去交钱那么多事,检查后结果显示:左乳切除,右乳未发现异常。左边都切除完了,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一条瘢痕,左边根本就没有用“B超”检查,只看了一眼就80元,这样的检查明显在“坑人”。
无独有偶,商丘市睢阳区冯桥镇老人王某玲(女,化名)今年60岁了,今年去“四院”心脏病检查时,2月份、3月份两个月时间分别被检查了两次“精子”。为此老人儿媳怀疑老人背着家人干了有辱门风之事,增加了家庭矛盾 众所周知“精子”是成年男子固有产物,生存于精液中,产生于睾丸生精细胞。据文献查证,成年男女房事后“精子”在女性输卵管和子宫中可存活24—48小时,近年国外有报道也不过一周左右,既然王某玲老人丈夫已故多年且又年过60岁,何来“精子”一说。
了解情况后本报人员拨打了“四院”李院长电话,李院长安排办公室张主任解释:我们医院出的结果都是这样。
“医院”不同于“企业”不能以创造经济利益为目的,应该以“治病救人、为病人解除痛苦”为本质工作。 为了规范医院医师行为,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了“执业医师”和“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执业医师”执业中的行为规范,作为医生要有最基本的 “医德”而不是单纯的金钱意识,“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的这种做法是个人行为?还是主管部门疏于监管?这种做法值得我们深思。